兩名男子約好在某酒店碰面,一起吸毒,誰知道其中一人吸毒過量當場死亡。2015年5月某天深夜,應好友劉某之約,張某趕到上海浦東新區(qū)張楊路上某酒店門口。碰面后,二人迫不及待地進入酒店,以盡快地吸上毒品。
深夜,男子劉某和張某通過微信約在酒店開房見面,打算一同吸食冰毒并發(fā)生性關系。不料意外發(fā)生了,劉某因吸毒過量不治身亡……
兩男子相約開房吸毒,一人意外死亡
2015年5月某天深夜,應好友劉某之約,張某趕到上海浦東新區(qū)張楊路上某酒店門口。碰面后,二人迫不及待地進入酒店,以盡快地吸上毒品。
為了不被酒店工作人員注意到,二人有計劃地“分開行動”。劉某獨自通過消防通道步行上樓,張某拿著劉某給的房卡乘坐電梯來到房間。為了表示自己是住客,在經(jīng)過酒店前臺時,張某還特意將房卡放置到更明顯的位置。
兩人進入房間后,在吸毒的過程中,劉某發(fā)生了意外,臉色發(fā)白,眼睛微睜……察覺到異常的張某趕緊用按壓胸口、掐人中等方式施救,仍沒有一點起色。張某急忙把毒品和吸食工具塞進包中,下樓求救。盡管120救護人員到來后采取了各種措施,但最終還是沒能救回劉某的生命。
經(jīng)公安機關法醫(yī)鑒定,劉某系吸毒過量導致死亡。據(jù)張某交代,他們吸食的毒品是通過QQ群購買的。之后,劉某父母將張某和酒店告到法院。
死者劉某的父母稱,張某非法持有毒品并且提供給他人吸食,侵犯他人身體和健康權、生命權;涉案酒店疏于管理、違法經(jīng)營,將房間供給吸毒人員住宿,未在第一時間撥打救護電話,導致劉某沒有及時得到救治。兩被告應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70萬元(已扣除劉某自身應承擔部分,70萬元金額系張某和酒店需承擔的2/3部分)、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、律師費5萬元。
涉案酒店辯稱已盡到管理職責。在張某向酒店前臺求助時,酒店第一時間就撥打了120,急救人員12分鐘后即到達現(xiàn)場施救。酒店同時還撥打了110,公安局也及時出警到達現(xiàn)場調查。酒店方在本起意外中沒有過錯,不應承擔任何賠償責任。
浦東法院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:
●劉某、張某當天的行為明顯系有計劃、有安排地逃避酒店管理。劉某明知吸毒系國家嚴厲禁止的違法行為,對身心均有嚴重損害,仍與人相約至酒店吸毒,導致死亡。劉某自身應承擔主要責任。
●張某提供毒品給劉某,并與對方共同吸食毒品,其供毒、吸毒行為均已違法,且導致劉某死亡。張某應承擔次要責任,酌情確定其賠償金額為31.4萬余元。
●涉案酒店的電梯需刷房卡才能運行,酒店已通過技術手段限制了非住客通過電梯出入。張某在經(jīng)過前臺時特意將房卡從右手放置到更明顯的位置,符合其系酒店住客的外在表征,并且從只有憑房卡才能啟動的電梯上樓,故酒店對張某進入酒店并不存在管理上的過失。從現(xiàn)有證據(jù)上來看,酒店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急救電話,已經(jīng)盡到了管理職責,無需承擔賠償責任。
據(jù)此,浦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