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時間的3原則:能不能取消它?能不能與別的工作合并?能不能用簡便的東西代替它?
美國的管理學家唐納德-c-伯納姆在他的名著《提高生產(chǎn)效率》中提出了提高效率的3原則,即當你處理任何工作時必須自問:能不能取消它?能不能與別的工作合并?能不能用簡便的東西代替它?這3個原則對我們管理時間來說,都是可以借鑒的。
賴福林的時間管理法:
每天清早做計劃
美國某公司的董事長賴福林每天清晨6點之前準時來到辦公室,先是默讀15分鐘經(jīng)營管理哲學的書籍,然后便全神貫注地開始思考本年度內(nèi)不同階段中必須完成的重要工作以及所需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制度。接著就是重點考慮一周的工作。他把本周內(nèi)所要做的幾件事情一一列在黑板上。大約在8點鐘左右,他在餐廳與秘書共進咖啡時,就把這些考慮好的事情商量一番,然后做出決定,由秘書具體操辦。賴福林的時間管理法,極大地提高了公司的工作效率,引起了美國各公司的高度重視和贊揚。
所以,每天清早,把一天的工作都默想一下,排一下重要次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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